各学部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购置图书的资产管理,明确保管责任,提高图书资源的检索效率与使用效益,图书馆将根据前期资产清查情况及各单位反馈的图书清单,对已完成报销登记的科研经费图书统一开展资产登记信息调整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登记调整内容
原以部门、科室名义登记的科研经费购置图书,将统一变更资产登记信息,调整至实际使用教师个人名下。登记教师应负责所涉图书的日常保管与合理使用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。
二、资产权属与管理要求
1.图书资产所有权归属学院,纳入图书馆统一资源管理体系,并依据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进行编目与管理,便于院内检索与资源共享;
2.登记教师须严格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,配合开展图书资产核查、清点等工作,不得擅自转借、处置或损毁图书。如发生图书遗失或严重损毁的,由登记教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;
3.图书的借阅、流转等事宜,均按图书馆现行管理规定执行,以实现资源的规范管理与有效利用。
三、实施与联系方式
本次登记调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,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信息核对与反馈工作,确保调整顺利推进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图书馆汤昕霖,联系电话:80689603。
图书馆
2025年11月18日